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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法务部决定将于2021年7月1日起,对外国人在韩滞留期限的给定标准作如下变更,请有滞留于韩国计划的外国人知悉。

现行:不限护照有效期,给予外国人滞留期限
变更:一次给予的滞留期限制在护照有效期内*

*根据规定,即使是符合滞留期限延长2年的对象,若护照有效期仅剩余6个月,则滞留期限只能延长6个月 。


来源:韩国签证申请中心青岛中心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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